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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征兵负责人就2018年冬季征兵答记者问
随州市征兵负责人就2018年冬季征兵答记者问
积极适应形势变化 努力提升兵员质量
——市征兵办公室主任、军分区参谋长郑锦波答记者问
在今冬征兵工作即将全面展开之际,本报记者就征兵工作的有关政策、工作安排等问题,采访了市征兵办公室主任、军分区参谋长郑锦波。
问:今冬新兵征集主体对象有哪些?
答:征集的主体对象为高中 (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征集的农村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学的学生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
问:今年征集年龄有什么要求?
答:男青年为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普通高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女青年为年满18至19周岁,普通高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0周岁,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2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问:今冬征兵政策规定有哪些新变化?
答:从今冬起,取消非农户籍青年征集比例限制,取消普通高校在校生缓征规定;各级各类学校应届毕业生、高校在校生是今年征集重点,大力鼓励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应征入伍,在校生应尽量多地征集大一新生。女兵征集继续实行网上报名,网址为:
。
问:今冬征兵工作的大体安排是怎样的?
答:今冬征兵工作,时间与往年一样,从11月1日开始,12月31日结束。大体分为四个阶段:10月31日前为组织准备、宣传发动和报名目测、初审初检阶段;11月1日至15日为全面体检阶段;11月16日至12月9日为全面政审和复查、定兵阶段;12月10日至31日为新兵交接、运输和总结阶段。
问:义务兵在服现役期间享受哪些待遇?
答:(1)供给制生活待遇。义务兵现行津贴标准:第一年500元/月,第二年600元/月。(2)军人
保险制度。义务兵服现役期间,享受军人保险待遇。退出现役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续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关系,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3)义务兵服现役期间,其家庭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优待,标准为农村义务兵家庭按不低于当地农村人均纯收入的70%,城镇义务兵家庭按不低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5%;驻藏(疆)和高原条件兵家庭不低于现行标准的3倍。(4)义务兵入伍前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职工的,服役期间保留人事关系或
劳动关系;退出现役后可以选择复职复工;根据其在部队的表现可择优提前晋级。(5)义务兵服现役期间,保留入伍前依法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6)农业户口的进藏高原条件兵,在应征入伍的同时,由当地政府负责将其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7)伤残军人优待。现役军人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按照国家规定评定残疾等级,发给残疾军人证,享受国家规定的待遇和残疾抚恤金。(8)现役军人、残疾军人参观游览公园、博物馆、展览馆、名胜古迹享受优待;优先购票乘坐境内运行的火车、轮船、长途汽车以及民航班机;其中,残疾军人按照规定享受减收正常票价的优待,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义务兵从部队发出的平信,免费邮递。
问:退役士兵(义务兵和士官)可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答:(1)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基本标准为每年4500元,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士兵,由部队按照规定比例增发一次性退役金。(2)及以后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退出现役1年内免费参加职业教育或技能培训,教育培训期限一般为2年,最短不少于3个月,所需经费及生活补助由政府负担。经培训考试考核合格,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并推荐就业。(3)自主创业的退役士兵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税费减免、小额贷款和创业扶持等各项优惠政策。(4)义务兵退出现役,可以免试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报考普通高校以及接受成人教育的,享受加分以及其他优惠政策;在国家规定的年限内考入普通高校或者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的,享受国家发给的助学金。(5)义务兵退出现役,报考公务员、应招政法干警、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或者聘用。(6)士官服现役满 12年的、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是烈士子女的退役士兵,由安置地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安排工作;待安排工作期间由当地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生活补助费。
问:征集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1)总部有关文件规定:①高校毕业生和在校生均实行网上报名预征制度。②高校毕业生和在校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由国家补偿相应学费或代偿助学贷款,高校在校生退役复学后资助学费,标准为在校期间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③服义务兵役期间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④具有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表现优秀、符合总政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官。⑤退役后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视同大学生服务基层 “四项目”(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老师特岗、西部志愿者)人员,纳入定向招录有关比例范围;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考试时,优先录取。⑥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⑦退役后三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⑧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后推荐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也可根据需要参照应届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手续。
(2)省政府有关文件规定:①全日制高中以上层次院校应届毕业生报名应征的,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②农业户口的全日制大专以上层次院校应届毕业生服役期满正常退役后,享受城镇退役士兵的有关政策待遇。③全日制大专以上层次院校应届毕业生服役期满正常退役后,在社会保险、户籍管理、报考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方面,享受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有关政策,其服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3)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①应征入伍的.在校大学生,保留其学籍至退役后一年,不得收取费用。②在校大学生被批准入伍后,已交学杂费的剩余部分,根据本人自愿原则,由学校退还本人或由学校负责管理。退出现役后复学,其家庭经济困难的,由学校酌情减免学费;入伍前享受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复学后提高一个奖学金等级(不含一等奖学金);对荣立一次三等功奖励的,复学后按不低于50%的标准减免学费;荣立两次三等功和荣立二等功、一等功、被授予荣誉称号的,复学后免交全部学费。③对原就读学校撤销的,由省教育厅安排转入同等学历的高等学校相关专业复学;对原所学专业撤销的,由学校安排转入其他专业复学;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可以申请延长学习时间;对专科升本、本科报考研究生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问:在廉洁征兵方面有哪些具体措施?
答:工作中,坚持做到“五不准”,即,不准在兵员的政治、身体、文化、年龄等方面随意降低标准,放宽条件,甚至弄虚作假,搞假年龄、假文凭、假户口和假证明材料等;不准以征兵为借口向应征青年收取报名、体检、运输等费用;不准强制新兵购买各类保险和书刊、生活日用具等物品;不准让新兵家长购买物品、提供交通和通信工具及安排娱乐活动;不准单独走访调查。市征兵办设举报电话,电话号码为:3595625、3595617。

湖北省2012年度招募选派“三支一扶 高校毕业生公告
湖北省2012年度招募选派“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公告
根据中组部、人社部等八部委《关于做好2012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24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八部门《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的实施意见》(鄂人〔2006〕16号)等文件精神,我省2012年继续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统一派遣的方式,招募选派一批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我省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服务。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计划
2012年全省共计划招募选派1150名高校毕业生从事“三支一扶”服务,服务期二年。其中,招募选派260名高校毕业生到乡镇从事农业、农技、畜牧、兽医、农机、水产、林业、水利、农村经营、农村能源等公益性支农服务;招募选派250名医疗卫生等相关专业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从事支医服务,重点培养全科医生;招募选派80名医疗卫生等相关专业的高校毕业生到乡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从事基层计生服务;招募选派130名高校毕业生到贫困乡镇从事扶贫开发、农村文化和贫困村整村推进等专项服务;招募选派100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青年事务综合岗位服务;招募选派330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今年因我省对农村中小学教师实行“统招统派”,暂不选派支教生)。
二、招募选派基本条件
招募对象主要为2012年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边远艰苦地区、特殊岗位生源不足时,可经批准适当放宽到普通高校专科毕业生),2010届、2011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普通高校毕业生也可招募。招募对象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农村基层服务,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二)学习成绩良好,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
(三)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四)身心健康;
(五)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25周岁以下(198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28周岁以下(198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1周岁以下(1981年7月31日以后出生);边远艰苦地区、特殊岗位生源不足时,经批准可适当放宽1-2岁;
(六)符合招募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募选派程序
2012年度招募选派“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查询岗位。各地各服务岗位的具体招募计划及岗位要求等详见《2012年度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招募选派计划分配表》。高校毕业生可从即日起登录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和湖北人事考试网(
www.hbrsks.gov.cn
)查询。
对“三支一扶”相关政策和拟服务岗位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高校毕业生直接与拟服务岗位所在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三支一扶”办联系,也可咨询相应的省级项目主管部门(联系方式附后)。
(二)网上报名
1、提交申请。高校毕业生确定服务意向后,下载并填写《2012年度湖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自即日起至2012年5月27日16:00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拟服务岗位所在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三支一扶”办(邮件名格式统一为“岗位+姓名+报名”,如“支农张三报名”),同时发送至拟服务岗位相应的省级项目主管部门备案。高校毕业生只能选择一个服务岗位进行报名,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已参加“三支一扶”服务的高校毕业生不得重新报名。提交的报名申请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报考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招募选派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招募选派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资格初审。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三支一扶”办在收到报名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对高校毕业生报名资格进行初审。高校毕业生可于2012年5月15日至5月28日期间工作时间内联系拟服务岗位所在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三支一扶”办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不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但不得再次报同一岗位。
2012年5月30日前,由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三支一扶”办将符合招募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名单在当地指定网站上公布并报省“三支一扶”办备案。
(三)双向选择
2012年6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由省“三支一扶”办统一组织县(市、区)“三支一扶”办(基层用人单位代表)与符合招募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进行沟通交流、双向选择。符合招募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须下载并填写《2012年度湖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一式五份),并附由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出具的毕业证明(往届生出具毕业证、学位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免冠1寸登记照5张。市、县“三支一扶”办会同省级项目主管部门现场复审高校毕业生报名资格、确定“拟招募”对象并录入湖北省“三支一扶”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发放《湖北省2012年“三支一扶”计划岗前培训通知书》。
(四)岗前培训和体检
2012年7月份,由省“三支一扶”办统一组织“拟招募”对象进行上岗前集中培训,并对“拟招募”对象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集中组织体检。省“三支一扶”办对岗前培训结业、体检合格者发放《选派通知书》。
(五)选派到岗
7月底前,“拟招募”对象凭《选派通知书》到服务岗位所在县(市、区)“三支一扶”办报到。由县(市、区)“三支一扶”办负责完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数据库信息、派遣到岗并组织服务单位与选派对象签订服务协议。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公示和审批
8月份,省“三支一扶”办依据各地“三支一扶”办汇总上报的选派到岗人员名单审核确定《湖北省2012年“三支一扶”计划拟招募选派人员名单》并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公示7天,接受社会和高校毕业生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服务类别、服务地区、拟招募选派人员姓名等。要求举报者署实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符合招募选派条件的,经省“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由省“三支一扶”办发文确认。公示反映有不符合招募选派条件并经调查属实的,不予选派。
温馨提示:
1、咨询方式。涉及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体检、公示等环节的有关具体问题,高校毕业生可于即日起工作时间内,按下面提供的咨询电话,依次与市州“三支一扶”办、省级项目主管部门、省“三支一扶”办联系咨询。
对招募选派基本政策有疑问的,可与027-12333-2-0联系咨询。
2、请高校毕业生网上报名时务必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话),在资格审查、调剂、双向选择和递补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拟服务岗位所在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三支一扶”办,避免失去服务机会。
3、请高校毕业生在网上报名时仔细核对拟服务的岗位,从七类岗位中选择一个填报并注明是否服从调剂,错报岗位的一切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因故错过报名时限的高校毕业生,也可带齐相关资料直接到双向选择会现场,经批准补报并参加双选。
热忱欢迎德才素质好、有志于在农村服务的广大高校毕业生踊跃报名应聘,并随时注意查看双向选择、岗前培训、公示等环节的公告。
市州、直管市、林区“三支一扶”办报名、政策咨询电话电子邮箱
武汉市“三支一扶”办
027-85772822
1034471290 @qq.com
黄石市“三支一扶”办
0714-6517019
358496332@qq.com
十堰市“三支一扶”办
0719-8652156
36153732@qq.com
襄阳市“三支一扶”办
0710-3605073
824883107@qq.com
宜昌市“三支一扶”办
0717-6056422
1095999273@qq.com
荆州市“三支一扶”办
0716-8526703
425263708@qq.com
荆门市“三支一扶”办
0724-2349922
jmckx@126.com
鄂州市“三支一扶”办
0711-3358538
ezhousanzhiyifuban@163.com
孝感市“三支一扶”办
0712-2329516
181140639@qq.com
黄冈市“三支一扶”办
0713-8128657
292476282@qq.com
咸宁市“三支一扶”办
0715-8235970
379420510@qq.com
随州市“三支一扶”办
0722-3230193
759891817@qq.com
恩施州“三支一扶”办
0718-8222869
esjhdpk@163.com
仙桃市“三支一扶”办
0728-3323413
981322268@qq.com
天门市“三支一扶”办
0728-5223449
22834419@qq.com
潜江市“三支一扶”办
0728-6251856
447433013@qq.com
神农架林区“三支一扶”办
0719-3338831
326494137@qq.com
省级项目主管部门政策咨询电话及电子邮箱
支教岗位:省教育厅教师管理处
027-87328065
196516421@qq.com
支农岗位:省农业厅人事处
027-87667165
hbnytrsc@163.com
支医岗位:省卫生厅人事科教处
027-87821725
ly323225@163.com
扶贫岗位:省扶贫办培训中心
027-87893828
552508298@qq.com
计生岗位:省人口计生委人事处
027-87232296
1178511202@qq.com
青年岗位:团省委志愿者中心
027-87238790
413965519@qq.com
人社岗位:省人社厅市场处
027-86656891
727456453@qq.com
省“三支一扶”办综合咨询电话:027-12333-2-0
附件:1、《2012年度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招募选派计划分配表》
2、《2012年度湖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
3、《2012湖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汇总表》年度
4、《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三支一扶”服务期间待遇和服务期满优惠政策
湖北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二日
2023年随州市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谋考网(https://www.moukao.com)小编还为大家带来2023年随州市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相关内容。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好实施“才聚荆楚”工程,促进高校毕业生留鄂来鄂就业创业,满足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用人需求,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事业单位干部人才队伍,服务社会公益事业发展,为湖北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提供人才支撑,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市人社局将组织我市事业单位采取统一笔试形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36名工作人员。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详见《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对象、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除有政策依据的相关群体外,本次招聘面向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各类社会人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招聘退役军人。
(二)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随州市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对岗位条件相关问题可咨询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见《随州市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表》(附件2,以下简称《咨询电话表》)。
三、报名
(一)报名渠道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注册、报名、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等,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进行。
(二)时间安排
1.注册:2023年2月24日9:00至3月1日17:00,报考人员注册,接受个人基本信息认证。
2.报名:2023年2月24日9:00至3月2日17:00。
注册成功人员选报岗位,填写报考信息,接受招聘单位资格审查。
每人限报1个岗位。
2月24日至3月1日,省人事考试院将每天发布一次报名数据,供报考人员参考。
3月2日17:00,报名窗口准时关闭。
3.资格审查:2023年2月24日9:00至3月3日17: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
4.缴费确认:2023年3月4日9:00至3月6日24:00,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缴费确认报名。
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3月4日9:00至3月5日24:00,符合相关规定的考试费用减免对象,按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相关要求申请减免。
5.打印准考证:2023年3月28日12:00至4月2日9:00,已确认报名人员自行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如遇打印问题,请登录该网站查询或与随州市人事考试院联系解决。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及缴费确认、准考证打印、笔试考务咨询:0722-3228567。
(三)报名注意事项
详见《随州市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附件3,以下简称《报考指南》)。
四、笔试
(一)笔试科目及时间、地点
1.时间:2023年4月2日(星期日)上午
2.科目: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3.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类别和内容
1.针对不同招聘岗位特点,按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五个类别分类设考。
其中:中小学教师类(D类)综合应用能力科目分为小学教师岗位(D1)和中学教师岗位(D2)两个子类。
2.考试内容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4)。
3.除《岗位表》中标明的免笔试岗位,其他所有岗位的考生均须参加统一笔试中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
(三)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
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岗位计划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岗位表》规定的比例(面试入围比例)开考。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调整申请,经相关部门核准备案后,通过随州市人社局官网公布调整情况。
对被取消的岗位已报名考生全额退费。
(四)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将于4月下旬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或随州市人社局官网发布,考生可查询本人成绩。
同时发布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五、面试
(一)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技能测试、现场
表演、实际操作、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进行。
(二)各招聘单位按《岗位表》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按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招聘单位提出取消、核减或者保留岗位的申请,主管部门核准后报人社部门备案。
(三)面试入围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
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
随州市范围内的公办教师报考的,须经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
面试入围人员不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
面试人选出现缺额的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面试前在人社部门网站或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发布面试公告,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五)各单位面试公告发布后,在距面试日5天内,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不再递补。
除招聘单位另有要求外,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
面试公告将明确,对于入围面试或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之比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另行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
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六、考试成绩计算
(一)成绩权重。
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
按照有关规定直接进行面试的,不计权重;涉及在面试环节开展专业测试的,由招聘单位在面试公告中明确专业测试的成绩占比。
(二)计分方法。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共计3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
考生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得分)÷3;考生面试得分即为面试成绩。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直接进行面试的,面试成绩即为考生总成绩。
(三)加分政策。
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参军入伍的政策要求,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实行加分政策优惠。
上述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各项目县以上主管部门资格审核合格(其中,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由县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统一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并按程序公示人员名单,笔试卷面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的,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
上述人员中已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此优惠。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3月7日至3月10日期间提出申请。
申请方法和相关要求详见《随州市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加分事项说明及申请表》(附件5)。
七、体检、考察
(一)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招聘残疾人的,合理确定体检条件。
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
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三)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
考察工作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和实际需要拟定,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标准,可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档案、书面函调、线上面谈等方式进行,全面了解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
考察中应当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四)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八、公示及备案
(一)招聘单位根据考察结果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定,在主管部门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由主管部门报人社部门审核备案。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备案。
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备案。
九、聘用
(一)经人社部门审核备案后,招聘单位通知新聘人员报到,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十、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公告《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详见附件2《咨询电话表》。
其他政策口径由市人社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22-3235613。
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2日
附件1:随州市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岗位表.xls
附件2:随州市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联系方式一览表.xlsx
附件3:随州市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doc
附件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
附件5: 随州市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加分事项说明及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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