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5-09 10:08:20 | 谋考网
浙江省2023年高职提前招生录取即将展开,录取实行“一档多投、双向互动选择”的模式,在高考前完成。有关考生请于5月9日上网查看录取情况,17:30之前进行选择确认。来看具体流程和日程安排。
确认网址: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zjzs.net)
“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
高校按事先公布的录取规则及招生计划(可点击查看“2023年高职提前招生46校章程”),分“拟录取”、“备录(含顺序号)”和“未录取”确定各考生录取情况,并提交至服务平台。考生可同时被多所高校或同一所高校不同专业(类)拟录取或备录取。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上述网站系统查询本人所报考各高校专业(类)录取情况。被拟录取的考生,可选定其中1所高校专业(类)作为录取结果。考生一轮选择结束后,已被正式录取的考生的其他高校拟录取和备录取资格随之失效。
高校如有缺额计划,再按上述流程,根据备录取顺序递补。备录取考生根据录取进程、待转为拟录取后再登录服务平台选定录取高校。
特别提醒: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服务平台选定录取高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该次所有拟录取资格。高职提前招生已录取考生不再参加当年后续各类普通高校招生。
录取日程
5月9日8:30-17:30
考生登录服务平台查看录取结果,拟录取考生进行选择确认
5月10日8:30-17:30
试点高校根据缺额计划将备录考生递补为拟录取考生,并提交至服务平台
5月11日8:30-17:30
考生登录服务平台查看录取结果,递补后转为拟录取的考生进行选择确认
5月12日8:30-17:30谋考网
试点高校根据缺额计划将备录考生递补为拟录取考生,并提交至服务平台
5月13日8:30-17:30
考生登录服务平台查看录取结果,递补后转为拟录取的考生进行选择确认
5月14日8:30-17:30
试点高校如仍有缺额计划和备录考生,继续递补
5月16日
结束网上录取
浙江省2023年高职提前招生录取即将展开,录取实行“一档多投、双向互动选择”的模式,在高考前完成。有关考生请于5月9日上网查看录取情况,17:30之前进行选择确认。来看具体流程和日程安排。确认网址: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zjzs.net)“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点击此处进入2023年浙江高职提前招生录取查询官网入口录取日程5月9日8:30-17:30考生登录服务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政策和《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若干意见》《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意见。一、选拔模式1.实行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高中学考)相结合,考生自主确定选考科目,高校确定专业选考科目及其他选拔条件要求,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二、
有关市、县(市、区)教育局,有关高等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我省2023年继续面向29个县(市、区)农村学生实施地方专项计划招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实施范围淳安县、温州市洞头区、永嘉县、文成县、平阳县、泰顺县、苍南县(含龙港市)、武义县、磐安县、衢州市柯城区、衢州市衢江区、龙游县、江山市、常山县、开化县、岱山县、嵊泗县、天台县、仙居县、三门县、丽水市莲都区、龙泉市、青田县、云和
各有关设区市、县(市、区)教育局、公安局、乡村振兴局: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4号)要求,2023年我省继续面向农村和脱贫地区实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具体包括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
近日,江苏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发布了《江苏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一起来看看吧!江苏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3〕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我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高校招生工作应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
湘教通〔2023〕92号各市州教育(体)局、公安局,有关普通高等学校: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4号)部署安排,2023年继续面向农村和脱贫地区实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含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中西部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招生培养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3〕10号)和《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分配2023年国家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招生人数的通知》(琼卫科教函〔2023〕26号)要求,为做好2023年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招生培养工作,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招生计划2023年中央财政和
各军分区(警备区)战备建设处、各市招生考试机构:为做好我省2023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政治考核工作,根据《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规定》(军法〔2021〕62号)及有关规定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核对象政治考核对象为志愿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基本条件为:①参加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应届、往届毕业生;②未婚,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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